| 慈善年金 |
將捐獻金額投資「家新」提供的年金,在捐獻者有生之年(視其年齡和預期壽數),按定期發放一定金額的年金收入。捐獻人去世時,年金餘下未完全支付給捐獻人的金額,則歸「家新」所有。 |
- 享有終生固定且回報率高的年金利息收益。
- 只有部分利息收益需當作收入報稅。
- 部分捐獻金額不但使「家新」立刻受益,也可以即時扣稅。年金餘下金額可使「家新」將來受益,亦減少遺產稅的繳付。
- 投資風險跟一般人壽保險相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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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慈善(餘額)信託 |
捐獻人首先由律師訂立慈善信託,然後將某些資產(通常是增值股票或房地產)放入信託,並指定「家新」或其他慈善機構為受益人;同時核定捐獻人每年由信託支取的金額。捐獻人去世後,信託內之資產歸慈善機構所有。 |
- 捐獻者免付增值稅,且可在捐獻當年提供資產價值部分的扣稅額。
- 為捐獻者一生提供收入(其金額視捐獻者之年齡和預期壽命而定),唯此收入是需付稅。
- 減少遺產稅。
- 捐獻額在信託訂立後不可再增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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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慈善(現額)信託 |
與慈善(餘額)信託相似,但只是每年將收入捐獻「家新」或其他慈善機構。待捐獻者去世後,信託內資產歸其他受益人(如捐獻人的子女)。 |
- 即時為「家新」或其他慈善機構提供所需善款。
- 遺留資產可歸捐獻者指定受益人。
- 因稅務上處理較繁複,設立信託時費用較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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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眾慈善基金會 |
通常由家族或個人向政府申請註冊成立一個基金會,並按章選出基金會董事來處理基金投資買賣和捐贈事宜。基金會管理人亦可按章支取合理之管理費。 |
- 捐贈資產可在捐贈當年按資產的「公平市場價值」(Fair Market Value)扣稅。
- 捐獻者個人或家族成員只可作基金會董事會的小數成員,不可擁有基金會運作的控制權。
- 設立費用較高,並需每年申報基金會入息稅(2%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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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私人慈善基金會 |
與公眾慈善基金會相同,只是捐獻者個人或家族可以全權主理基金會的運作。 |
- 只有捐贈資產的本錢(Cost Basis)可作扣稅之用。
- 其餘與公眾慈善基金會相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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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捐獻者指示基金 |
透過證券或投資公司,開設捐獻基金帳戶後,就可以將現金或股票放入帳戶,證券公司就會將它出售,並將資金投資到捐獻者預先選擇的共同基金。戶主可以向證券公司「推薦」受贈機構,證券公司便售出帳戶內指定金額的共同基金,然後給受惠機構發出支票。 |
- 手續方便簡易,收費低廉,而最低開戶額亦較低。
- 如捐獻已增值的股票,可免付資產增值稅。
- 開設捐獻基金帳戶後,即使當時未決定捐獻對象,也可以馬上在該稅務年度,將捐獻市值扣稅。
- 可以很有彈性地處理捐獻金額、時間和受惠機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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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人壽保險 |
捐獻人壽保險,有三種作法:一.通知保險公司,將保單受益人(Beneficiary)改為「家新」;二.通知保險公司,將保單擁有人(Owner)轉為「家新」;三.設立人壽保險信託,作為保單擁有人,受益人則為「家新」。 |
- 若捐贈現有人壽保險,除幫助受惠機構外,也可避免遺產稅。
- 若捐贈新購保險,該保單之公平市場價值(Fair Market Value)或已付之保費(以兩者較低者為準),可在捐獻當年扣稅。
- 手續簡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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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遺產捐獻 |
捐獻人在遺囑上指定將遺產某部份在捐獻人去世後捐給「家新」。 |
- 只需簡易地在遺囑上申明。
- 隨時可以更改。
- 捐獻人在世時仍可繼續享用資產的投資收益。
- 捐贈資產可免遺產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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